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问题的发生,提高在建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清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25日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知识学习和根治欠薪工作业务培训。本次培训有14个在建工程项目劳资专管员及项目负责人参加,在建项目涉及房屋建设工程、交通项目、水利项目和学校宿舍建设项目。
区人社局副局长黄坚明同志在培训会上作动员讲话,他指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实施对建设企业的劳动用工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能有效地保障劳动者和用工方的合法权益,对维护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培训主要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贯彻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工人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工资支付预警平台的使用等方面进行,重点对《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进行深入解读,进一步督促指导用工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落地,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围绕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台账资料准备和存在问题整改进行现场指导和答疑,人社、住建等部门工作人员对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和耐心的指导。
培训会最后由区住建局总工程师阮敏桢同志作总结发言,他指出:以往因为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建设市场秩序不规范、施工企业用工不规范等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屡屡发生,在现今经济下滑大环境的影响下,各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坚决贯彻落实《条例》中规定的各项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坚决防止欠薪问题的发生。
通过此次培训,使建设企业进一步认识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深了用人单位对各项规定的理解和认识,有效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进一步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根治欠薪落到实处。
清远市清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